2023年12月7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立新社区养老照料中心的党员志愿者在服务用餐老人。视觉中国 资料图
浙江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实施方案,推动解决部分老年人“就餐难”,将于9月起施行,并综合考虑助餐服务人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给予提供助餐服务的机构运营补助或综合性奖励、补助。
浙江步入老龄化时间早,目前6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达1340万,占总人口的26%,为解决部分老人的“做饭难”“吃饭难”,已建成老年助餐点1.17万家。据此次出台的《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到2027年底将实现老年助餐有需求的村(社区)基本覆盖。
澎湃新闻()注意到,《实施方案》重点对老年助餐服务的对象、内容、设施、价格,助餐模式等作出规定。优先为“不能烧、不敢烧、不会烧”三类老年群体提供服务,在保障刚需人群的基础上为其他老人提供便利。重点提供午餐,有条件的可提供晚餐、早餐,为行动不便的老人送餐上门;优先供应家常菜,鼓励有条件的机构结合老人饮食差异和身体状况提供多样化、个性化餐食,拓展协助进餐、线上点单等。
为拓展服务设施点,《实施方案》明确,通过调剂、出租、转让等,将机关、事业单位闲置房产优先用于建设助餐服务场所。价格方面,根据年龄、失能等级等采取打折、餐补、限价等让利方式,实行差异化优惠,但不提倡多重让利,不提倡以免费或超低价格提供服务。
助餐模式上,《实施方案》提出,开办村社老年食堂;在乡镇(街道)或多个村(社区)建设中心食堂,支持中心食堂向社会开放,通过营收让利老人;在配送餐条件差的农村偏远山区、海岛等采取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解决附近老人的吃饭问题;鼓励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设置老年餐桌,鼓励利用民宿等就近为老人提供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区与互联网配送餐平台、同城配送等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利用现有快递网络为老人配送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