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22”接警员与“12123”APP电话咨询员购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网上注册()并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22”接警员与“12123”APP电话咨询员购买服务;
服务范围:1、长春市122报警服务台受理群众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指挥调度警员处理各种报警、求助、同时受理群众对交通管理和交通民警执法问题的举报、投诉、查询等。是长春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挥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负责受理122报警服务人员实行7*24小时全天候值班。(详见招标文件);
2、长春市12123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广大车主和驾驶人提供:互联网服务平台个人用户注册,机动车/驾驶证/违法处理等业务预约、受理和办理,交通安全信息查询、业务告知提醒、业务导办,道路通行服务等全方位的交通安全服务。负责交管12123语音服务热线小时全天候值班。(详见招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近三年内(截止到2024年8月)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网上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