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2日,河南叶县任店镇一家果园在没有谈好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情况下,被当地官员带人“强拆”。
此事经报道引发舆论极大关注,事件中多个关键问题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如补偿款到底应是多少?补偿执行文件是否已经作废?当时是否发生了强拆?带队政府官员的工作履历为什么会显示“14岁参加工作”且发生修改?
据媒体报道,河南叶县任店镇梨花庄园负责人贾柯向媒体透露,他的果园梨花山庄遭到了“强拆”。
他称,自己在2014年大学毕业后就开始返乡创业,筹建梨园。多年后,当地修建一条高速公路要征用自己的果园部分土地。“一条公路项目斜穿梨园,需要占用大约7亩果园”,但他同任店镇政府以及叶县政府在补偿标准上产生分歧,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2023年6月13日,任店镇政府对贾柯的果园下达过《限期清理通知书》,贾柯聘请了北京律师在叶县法院立案。接到开庭应诉通知的任店镇政府随后做出了撤回《限期清理通知书》的决定。
贾柯表示,2024年4月2日,在没有提前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他的果园遭到拆除。
贾柯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交通广播记者提供了一段事后他的父亲与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的通话录音。在录音中,胡炜哲承认政府“拆迁”了梨园。胡在电话中表示:“拆迁(梨园)我到场了,专班的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也到场了。我们是为了项目的进展,我愿意承担责任。我不管是谁,我不只是针对你,我是因为重点项目在叶县落不了地,我是参与了拆迁,那一天,作为众多的拆迁组织的领导,我也不是官最大的。”
贾柯认为,自己的果园遭到了强拆。他表示,当天上午7时,梨园四周来了各类车辆100多台,钩机3台。果园被断电,过往车辆不许停车,更不许下车拍照取证。贾柯的母亲、妻子、二姨以及爷爷等4人由于录像取证被按倒在泥地里,取证手机也被抢走。4人被强行抬出果园,关进派出所。当天晚上将近9点,派出所通知他去领人。
9月20日,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报道,叶县县委书记明确否认了“强拆”行为,他表示“此事是非常清楚的,不存在强拆”。
此前,叶县县委宣传部曾转发给媒体记者一份盖有叶县任店镇政府公章的情况说明,其中提到,2024年4月2日,在同贾宏勋(贾柯的父亲)反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施工方中交二公局在我镇政府及县有关部门配合下,开始在该规划区域施工。贾宏勋亲属进行阻工,工作人员介入稳控疏导。
2021年,贾柯获知新建的叶鲁高速公路要从他的果园穿过。公开资料显示,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位于平顶山境内,全长约67.5公里,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批准新增的9条拥堵路段分流路线年开始,有施工人员到果园进行测量,政府也发了征占地的通知,征占果园的土地面积约6亩到7亩。不过,双方一直未能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
2023年11月8日前后,负责协商的任店镇党委相关工作人员要求贾柯和公路工程方面各自找评估机构对所占果园进行评估,双方同时找到了河南百信评估公司。一周后,评估公司口头告知贾柯,所占果园评估结果为319万元。但贾柯表示,叶县领导不同意按此结果对其进行补偿,也不愿出评估费用,该评估报告烂尾,不了了之。
他说,任店镇干部后来表示,只能按零星果木标准补偿他18万元。这个数字,与评估公司的结果相差10多倍,贾柯没有接受。
贾柯表示,任店镇政府跟他谈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平顶山市政府的文件《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按零星果木进行赔偿。他认为自己的果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完全可以认定为经济林。两者的补偿标准相差悬殊。
平政【2017】33号文件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用途确定为林地的,其中果树类和林木类中属于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相关要求执行。而贾柯承包的土地属于耕地,根据该条规定,即使种植大面积的梨树,也只能按照零星果树进行补偿。
贾柯对此存在异议。为此,他联系到河南省司法厅。2024年7月19日,河南省司法厅答复他,河南省林业局于2020年11月9日出台了《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20】167号),其中明确规定“豫林经【2017】2号同时废止”,因此,平政【2017】33号文件中关于“土地性质是林地才算是经济林”的规定随之失效。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交通广播报道,叶县任店镇党委副书记张强对此回应称:“赔偿只能依据平顶山市33号文来进行。对于河南省司法厅的回复,我解释不了。”
随着事件的发酵,叶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炜哲的履历也受到网民质疑,胡炜哲是到达现场的官员之一,他承认“拆迁”了果园。
有网友发现,胡炜哲在叶县政府官网的工作履历曾有变化,其参加工作时间疑似由14岁改成了17岁。2021年11月9日,有网友保存了平顶山市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的工作履历,相关链接提醒这是叶县政府官网的网页快照。网页内容显示,胡炜哲1971年5月出生,1985年3月参加工作,至1999年12月在新华区人大工作。这意味着胡炜哲年仅14岁就参加工作。
有记者发现,网页提醒此快照仅用于佐证词条内容来源。记者点击该网页快照的“继续”选项,进入了叶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页面详情依然是胡炜哲的工作履历,不过其参加工作的时间是1988年3月,其他工作履历与网页快照的内容完全一致。
这份履历是什么时间修改的,为什么要修改,目前并不清楚。叶县组织部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他们也不清楚胡炜哲参加工作的时间为何发生变化。记者通过12380向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对此事展开核查,并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汇报给领导,目前正在沟通中。
“强拆果园”一事经媒体报道后,9月19日,叶县一官方人士回应媒体称,当地政府会就此事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协调。20日,“平顶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的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的“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