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2024年08月05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行使“23中交K2”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发布。
2024年7月19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了《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行使“23中交K2”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23中交K2”公司债券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告为上述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完成“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3中交K2”或“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2.30%。2024年8月30日为“23中交K2”第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可于本期债券第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或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1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1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2年存续。”
公司决定行使本期债券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3中交K2”进行全额赎回。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23中交K2”赎回事宜的后续信息披露及本息兑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