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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 17:48:02

如皋市创建2023年省级示范性居家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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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省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创建工作,努力提升如皋市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基础,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苏民养老〔2023〕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着力解决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积极建设更加优质更加充分更加均衡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苏适养老皋地”服务品牌,努力让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奋力争当新时代全省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跑者。

  以人为本、均衡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筑牢制度底线、强化制度公平,积极构建普惠均等、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提质扩量增效,更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问题导向,服务为先。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短板问题为重点,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养老资源向居家社区倾斜,向高龄老人、失能(失智)、半失能老年人倾斜,切实解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嵌入式、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近方便、优质高效、形式多样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统筹协调,融合发展。加大政策创新和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优化环境,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社区服务机构等资源优势,协调推进医养融合。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形成服务范围全覆盖、社会力量竞争参与、人民群众普遍认可、方式方法可持续能复制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模式。

  以创建“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契机,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养老服务体系,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便可及,“15 分钟养老服务圈”更加优化,让辖区内所有老年人能够享有“身边、家边、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打造品质养老生活圈。

  1.打造多元康养中心。推动如皋申丞医养项目建设,建设集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智慧养老等功能为一体,满足老年人个性化的养老需求的示范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该中心针对失能老人照护需求、活力老人学娱需求、阿尔兹海默症康复需求、养老机构康养人才需求等,设置颐养院楼层、护理院楼层,康复医院楼层和认知症障碍中心、适老体验服务馆、康养人才实训基地等,全方位一站式实现供需对接,多元服务,确保长者从健康自理到半失能、全失能,生活需要介助、介护,发生疾病需要康复到终老,都能在温馨环境内接受所需的贴心服务,享受恬静舒适的颐养生活。

  2.打造智慧康养平台。实施“智慧助老”,打造如皋养老呼叫服务中心,与市综合性为老服务平台实现“双联动”,推动机构养老、助餐服务、居家照料等相关实时数据匹配精准、响应迅速,实现数据共享、服务同频、监管同步。鼓励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智慧助餐、智慧照料、智慧医疗、智慧文娱等服务,提升服务智能化水平,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同步实现智慧化建设。

  3.探索试点模式创新。因地制宜,先行先试,推动“养老+”特色养老模式,充分发挥各类服务用房的使用价值和社会效益,将养老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文体设施用房、物业用房等集中配建在一起,整合各类服务管理人才,实施养老+社区+物业+文体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辖区内老年人个性化、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如皋经验。

  4.优化综合为老平台。因地制宜,充分发掘现有资产的潜力,推进含养老院(托老所)、护理院(内设医务室)、日间照料中心、助餐中心等功能的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结合街道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家门口的医养融合服务平台”。到2023年底,做到养老服务综合体街道全覆盖,鼓励养老服务综合体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助餐点等形成串联,着力构建养老服务综合体+养老服务站点联动发展的服务网络。培育2家连锁化运营、品牌化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组织)。

  5.织密老年助餐网络。以街道区域性助餐中心为核心、社区助餐点为支撑,以点带面,全力消除街道助餐中心空白点,逐步形成“就近就便、全面覆盖、能吃得上、能吃得好”的助餐服务格局。探索“品牌餐饮+助餐服务”、“养老机构+助餐服务”模式,不断提高老年人对助餐服务的满意度。区域性助餐中心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到2023年底,实现街道级助餐中心全覆盖,新建或提升8家社区助餐点。

  6.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住宅区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切实解决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碎片化问题,对城市街道、长江镇等主功能区居住人群比较集中的新建住宅小区地块,按照3000-4000户,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统一配建不少于12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合理设置养老床位50张左右。2023 年底等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占比60%。

  7.拓宽为老服务内涵。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实现动态管理,丰富和发展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聚焦重点困难老年人,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视频连线等形式,对重点空巢独居老人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关爱巡访服务,探访率达100%。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洁、辅助出行、紧急救援等居家上门服务,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逐年提升。完成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综合能力和需求“双评估”全覆盖,为老年人提供精准的养老服务提供依据。提升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根据老年人需求评估结果,研究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清单。落实“养老顾问”制度,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资源对接、健康管理等养老服务。

  8.持续开展适老改造。对高龄、失能、残疾等特定老年人家庭的住宅及家具设施等实施适老化改造,在完成兜底保障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逐步将改造服务范围扩大至80周岁以上高龄空巢独居老年人家庭、长护险对象中80周岁以上重度失能居家老年人家庭。

  9.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结合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会同卫健委等部门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到2023年底,建立家庭养老床位80张,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100人次以上。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项目、落实措施,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实施方案,对照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大督办和考核力度,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对照省创建验收标准进行自评、检查,对标找差、销号管理,迎接省民政厅考核评审。

  依据省考评结果,对初见成效的环节进行深化提升,对创建过程中形成的先进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做好宣传推广,推进创建工作全面达标达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大力推动省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创建工作,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任务落实。职能科室要根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抓好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指导。把创建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加大检查指导,定期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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