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入学校大门的人员及车辆必须自觉遵守行为准则,积极主动协助保卫人员维护学校大门出入秩序,同违反校门管理制度的行为作斗争。
2.机动车进出校门实行《车辆出入证》制度,校外公事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实行登记制度。私人会客及其他因私来学校的车辆一般不得进入校门,特殊情况经保卫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学校。
3.进出校门的一切非机动车辆,一律下车推行;非本校老师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5.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员在校内的活动须自觉遵照行驶规定和安全提示要求进行自我规范。
6.载运物质设备、建筑材料的大车、拖挂车及超长车辆应根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路线行驶,特殊情况须由校长室允许后方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