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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17:32:19

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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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民政局、党委组织部、党委政法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残联

  现将《牡丹江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黑龙江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结合牡丹江市社区服务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在党委统一领导和政府引导支持下,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中心为载体,以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服务对象,以满足社区居民公共服务和基本生活服务需求为主要内容,建立的多方共同参与的服务网络。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落在城乡社区,我市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领导社区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比例逐步提高,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格局。

  城乡社区服务设施体系不断完善。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我市现有城乡社区服务中心61个、城乡社区服务站1105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42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全市社区中300平方米以上的达标社区有183个(含千米社区),十三五期间,市级福彩公益金社区建设资金支持城乡社区基础设施新建、改扩建项目56个,市级支持资金302.89万元。基本形成以社区服务中心(站)为支撑,其他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

  城乡社区服务供给不断扩大。我市推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构建“1+2+3+4+N”社区服务模式,在原有服务基础上,合理规划建设,城区“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用“小网格”服务“大民生”,形成由社区、网格片区负责人联动管理机制。城市社区能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办理、代办等服务,公共事业服务、便民利民商业服务办理更加快捷;农村社区向能够直接提供托育、养老、代办社会救助、就业创业、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迈进,依托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等基本实现行政村物流配送全覆盖;志愿服务在城乡社区普遍开展。

  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更加合理。截至“十三五”期末,我市城市社区配备社区“两委”成员及专职社区工作者1794人,农村社区配备村“两委”成员4211人;我市共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705人,社区工作者中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的人数达到284人;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志愿者人数382179,占本地居民比例达到16%。

  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建成牡丹江市社区信息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覆盖市区各街道及社区居委会,录入信息66万余条。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市887个村委会、218个居委会信息集中汇聚、统一管理、动态更新。

  “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立足新发展阶段,不断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础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新期待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就业、拉动消费,不断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对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作出新部署、明确新目标、提出新要求,面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基层治理新任务,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是:一是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服务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功能配置和服务效能有待提升,城市老旧小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存在短板,服务承载力有限。三是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格局还不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供给还不丰富不均衡,承载就业空间尚未充分挖掘。四是城乡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技术应用还很薄弱,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机制不完善。五是城乡社区服务的人才支撑不力,就业吸引力、岗位认同感、队伍稳定性都不强,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的人数比例低,难以满足居民群众更加多元、更高品质的服务需求。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健全党建引领机制为关键,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着力点,深入推进改革创新,聚焦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更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需求为目标,健全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基础服务设施完备、功能齐全、队伍健全、服务专业、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提高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重心落到城乡社区,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让基层更加和谐稳定,让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坚持党建统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保证基层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政策制定、项目设计、服务供给和绩效评估,促进社区服务与居民需求精准对接,拓宽各类主体特别是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最大限度整合服务资源、形成推进合力,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坚持统筹城乡。坚持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统筹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资源配置、服务队伍建设、服务产品供给,结合乡村振兴和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持续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保持、提升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巩固、发展社区服务现有设施基础和制度基础,依靠机制创新、技术迭代和动能转换,推动社区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把握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社区特点,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各类主体不同定位,重点突破、丰富项目、优化流程,最大限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整合资金、资产和资源,推进措施更加系统、协调、精准,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格局。

  到2025年,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有效衔接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使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到2025年末,全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在城乡社区建立社会工作室,广泛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拓展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站,到2025年底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100%。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更加健全,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进一步优化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社区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推动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快发展,以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社区社会工作者和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更加健全,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加强党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定期研究并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主导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围绕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指导。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要按照“高效、快捷、便民、惠民”的原则,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服务事项、办事(代办)流程、办结时限进行公开,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制度,积极推行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规范服务,协助群众网上自助办事,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统筹考虑人口规模、需求结构和服务半径等因素,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合理保障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所需经费。积极扶持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服务机构,支持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服务机构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普遍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信誉度的社区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奖励、资助机制,将转变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完善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服务的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招标方式、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机制,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制度化的参与渠道。

  1.继续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是社区有效治理和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在实现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以方便居民办事和活动为导向,以服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等为重点,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与功能配套,充分发挥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居民的重要功能,切实把服务设施打造成“党员居民之家”。

  2.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两个组成部分。倡导通过资源整合、一室多用,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和场地的使用效益。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整合服务项目和服务资源,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各项服务。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逐步引导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参与设施管理与维护。加强社区养老、托育、助残和公共卫生等专项服务设施建设。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场地、设施和资源,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覆盖,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提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使用效率,满足农村群众多样化需求。制定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规范,建立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社区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健全综合服务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价格优惠政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群众生活更加方便。

  3.强化城乡社区服务网点建设。进一步优化社区便民商业服务场所布局,合理设置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自来水、电力、公交、产品质量监督等公用事业服务线下网点。落实《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GB/T37915-2019)等国家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和不同社区商业发展形态,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社区商业设施建设标准,明确设置规模、功能要求配置标准、业态组合等。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居民步行15分钟可达范围内,丰富便利店、菜市场、早餐店、维修店、家政服务点以及文化、娱乐、健身、康养等便民商业网点,一站式满足居民生活和服务消费需求。在农村社区加强农资供应、农机维修、金融通讯、快递物流等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社区市场化服务供给能力。

  ----县(市)区社区服务指导中心:面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直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公共事业服务事项;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等;

  ----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根据下放权限面向辖区居民、驻区单位办理、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公共事业服务事项;设立社会工作站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城乡社区服务站:向辖区居民直接提供便民服务,辅助开展居家养老、幼儿教育、文化体育、 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设置社会工作室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居住小区服务点:针对居民生活所需,引入各类服务资源,重点开展商品递送、家庭保洁、日间照料、老年配餐等便民服务。

  ----志愿服务站点: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整合辖区志愿服务资源及志愿服务力量,以便能够及时有效的服务他人、服务社区、服务社会。

  1.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加快建立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主体,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重点,以政府派驻人员、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工作队伍。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到2025年实现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

  2.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能力。要以坚持因需施教、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岗位技能、讲求实效和分类实施为原则,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要求,针对职业年限、受教育层次、业务技能等差异情况,由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按需组织开展知识普及和专业培训,将应急救护、老年人护理社区需求调查、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调查、社区活动策划、社会组织培育、人际关系协调、突发事件应对等实用技能纳入社区工作者轮训培训课程。村(居)委会主任(服务站站长)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其他社区工作者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和社会工作学历教育,力争到2025年,城市社区工作者中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健全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培养机制,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工作培训基地等平台形成系统性职业教育体系,探索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互补融合的机制。

  3.完善社区工作者保障激励。按规定全面落实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打通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瓶颈,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保障体系,做到奖勤罚懒、优绩优酬。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 其他村干部报酬、正常离任村干部离任补偿和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补贴和报酬动态调整机制,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给予职业津贴,确保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对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加分。关心城乡社区服务人员的成长进步,按规定从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从社区工作者中培养发展党员,选拔基层干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的制度渠道。

  4.拓展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推动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到城乡社区锻炼制度,安排一定比例的选调生到社区锻炼,将下派锻炼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与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相结合,逐步实现所有村(社区)工作人员全覆盖。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等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鼓励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城乡社区帮助工作或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复员等社会优秀人才到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5.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建设。鼓励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等参与社区服务。培育发展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养老托幼助残、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人才。加强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差异化需求。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引导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等措施,着力培养一批热心社区事务、熟悉社会组织运作、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水平。将社会工作知识纳入社区工作人员核心能力培训课程,积极对社区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培训,定期组织优秀社会工作者的选拔评选和表彰工作,打造职业化、专业化、年轻化的高素质社工队伍,为开展社区专业化服务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积极动员社区居民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各类活动,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

  ---新时代城乡社区工作者主题培训行动计划。灵活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专题研讨、现场教学、典型示范、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方法,对城乡社区工作者开展轮训。2022年后,实行后续培训,城乡社区工作者每3年接受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并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监测机制。

  ---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计划。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为有意愿、能胜任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全面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引进、培育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将专业社会工作纳入城乡社区工作培训必须内容,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到2025年,实现每个城乡社区都有专业社工人才提供服务,所有社区工作者基本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方法和技能。

  1.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完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在县(市、区)、乡镇(街道)范围推动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机构,形成以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骨干的“一中心多站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在中心城区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家政公司、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助医助洁助浴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积极推进村(社区)助老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建设,为老年人就餐提供优惠和便利。

  2.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推进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综合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等公共服务资源,拓展托育服务功能。探索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社区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标准。

  3.发展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周边医疗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社区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服务质量。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居民群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服务人口规模,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建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满足群众需求、公益特色鲜明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

  4.发展社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构建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医疗保障服务下沉。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强化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加强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初审等医保服务事项下放至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注:这里的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是指街道、乡镇)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就近办”服务。

  5.发展社区教育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社区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开放大学发挥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统筹共享社区资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扩大社区学习资源供给。加强社区教育内涵建设,积极培育社区教育品牌项目,建设社区教育实验基地,完善在线教育服务平台,推动提高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水平,共建共享优质课程资源。开展社区科普馆流动运营项目试点,加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社区推动力度。

  6.发展社区就业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劳动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为社区居民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口、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

  7.发展社区文化体育服务。2025年,城乡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策划实施一批民生分量重、社会关注度高、边际带动性强的公共文化项目。立足社区群众文化需求,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充分挖掘社区特色文化资源和文艺人才资源,不断培育和壮大社区文化队伍,推动形成一批社区特色文化品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整合社区体育服务资源,2025年实现城乡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加强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社区文体广场等场地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社区发展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每个社区拥有2个以上能经常开展活动的队伍,并配备1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健身活动月”活动,广泛宣传运动促进健康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技能,为居民群众提供精细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8.强化社区应急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城乡社区应急预案,加强社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社区常态化服务与应急服务的有效衔接机制,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新格局。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居民公共安全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和组织化参与能力。积极推动城市社区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防灾减灾工作,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和群防群治队伍、志愿服务应急队伍的培训,对重大事件、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等进行制度化演练,提高社区应急处置能力。在城市社区重点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在农村社区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

  9.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推动完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警(辅警)”。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向社区延伸拓展,重点把好出入口、公共区域等关口,提升视频监控覆盖率、联网率、完好率。构建以派出所和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保会和物业保安为依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扎实做好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关爱帮扶、综合干预等措施。探索红色物业发展,开展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发展试点。

  10.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坚持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推动物业服务有效融入社区服务体系,促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推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推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鼓励居民小区业主通过市场化手段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由街道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做好秩序维护、保洁等基础服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动物业服务覆盖,将落实物业管理模式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提条件,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护机制。

  配合落实全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工作;做好高龄失能独居老年人社区探访工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协助做好孕产妇健康服务、基本避孕服务、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政策宣传;开展受侵害未成年人家庭随访。

  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开展助残服务。开展待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文化艺术、知识技能、生活常识等教育培训活动;鼓励支持在校学生参加社区治理服务实践。

  协助做好居民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就业指导,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见习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创业服务。

  协助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工作。

  协助做好送戏曲下乡等文化服务工作;免费开放村民书屋、社区图书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公共服务。

  ---推进家庭服务进社区。支持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家庭相关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就近提供洗染、废旧物质回收利用、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社区保洁、社区保安等需要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务站点建设,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到社区开展各类便民服务。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

  ---深化社区志愿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为辖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等提供有针对性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在城乡社区推行志愿者星级认定和嘉许制度,推动建立“爱心银行”“时间银行”等志愿服务回馈制度,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经常化。开展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农村居民自我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协同服务机制。

  ---开展居民互助服务。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宽居民参与自助互助服务渠道。健全并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公共卫生、环境物业等委员会作用,组织居民开展自我管理和服务,推进解决社区环境改造、停车出行、电梯加装等群众关切的问题。鼓励以村(居)民小组、小区、网格、楼院等为单位,开展互帮互助活动。

  ---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面向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视、居家照料、事务代办、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等方面的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面向低收入群体。提高社区社会救助的精准率,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积极提供救助帮扶、安全防范、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等服务。健全社区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的主动发现、报告、服务和转介机制。

  ---面向残疾人。2022年底前,推动实现城乡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举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培训,做好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城市等,大力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采取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方式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贴心便捷的社区服务。

  ---面向困境和留守儿童。建立完善困境和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定期组织排查走访,及时掌握儿童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生活帮扶、精神慰藉、协助返校复学等服务。到2025年留守、困境未成年人社区探访率达到100%。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指导和监督,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

  1.完善城乡社区自我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组织社区党员干部成立联系服务群众团体,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有效服务。发挥城乡社区自治组织作用,围绕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协商活动,吸纳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项目提出、运行、监督全过程,探索通过居民自愿筹资、建立社区基金等方式扩充自我服务资源。

  2.健全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原则上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积极引导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逐步增加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组织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2021-2023年),培育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鼓励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建立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目录,推行政府采购、定向委托、公益创投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质量和资金效益。

  3.强化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把网格建设成为城乡社区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和组织节点,调整优化网格设置,整合党建、综治、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管、应急、民政、人社等各类网格,实现多网合一、全域覆盖,提高网格的有效管控和服务能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有效衔接。制定网格赋能清单,健全责任清单,推动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网格,赋予乡镇(街道)对辖区职能部门的监督权,建立“发现问题、流转交办、按责处置、结果反馈、评价终结”闭环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网格员队伍的配备、管理、培训、保障、激励等机制,提升网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广借鉴佳木斯市配备“专职+专业+兼职”网格员模式:通过社区工作者兼任、对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保证每一个网格有一名专职网格员;动员辖区“两代表一委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楼栋长、物业职工、社区志愿者等担任兼职网格员;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干部下沉网格,作为专业网格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党组织建设,强化网格党组织整体功能,组织在职党员、村(居)民小组长、楼栋长、物业企业员工、社区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团结组织群众,建设“全科网格”,开展“组团式”服务。

  4.完善社区服务即时响应机制。落实社区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制度,及时响应社区居民服务需求,实现呼有所应、求有所助、难有人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放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特殊项目可开展8小时以外线上服务,及时响应社区居民服务需求。探索建立健全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精准匹配社区居民需求。

  5.完善多方联动社区服务机制。以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由社区“两委”统筹、社会组织承接、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慈善资源支持的社区联动服务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组织以项目化形式参与社区服务,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联动效应,广泛汇集各类社会资源,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城乡社区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到2025年,全市每个城乡社区均结合居民实际需求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建尽其用。

  ---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和体制机制,重点培育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事务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处类、邻里互助类、乡村振兴类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发挥作用;

  ---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围绕居民服务、公益慈善、平安建设等内容,培育一批突出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品牌活动项目;

  ---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工程”,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围绕居民服务、融入社区治理、参与文明创建、开展关心关爱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6.建立有特色的社区慈善机制。加强慈善事业政策创制,打造现代慈善创新典范,积极探索“互联网+慈善”、慈善信托、公益创投、社会影响力投资等现代慈善运行模式有效促进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同时推动社区问题的自我消化和社区互助。

  1.推进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整合和应用终端建设,逐步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推进光纤入户,加快5G网络建设,提升社区和家庭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100%城市社区和80%行政村通5G。推动社区服务智能化,扩大智能感知技术应用,完善社区自助服务设施布局。普及智能快递柜、无人售卖机、无人图书借阅机等自助终端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生活服务。推动社区养老、社区家政、社区医疗、社区消防等安保服务和社区物业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强化社区治安技防能力。加强社区信息提示屏、公共应急广播、环境监测等系统设施建设,实现公共信息及时发布。

  2.完善社区服务信息数据库。实施“互联网+ 基层治理”行动,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综合信息平台,优化整合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信息系统,提高社区信息为民服务效率。推进城乡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基础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广泛采集社区社会组织、网格员队伍、志愿者队伍、社区服务企业和单位等信息资源,促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有机融合和信息集成。加强社区数据资源有序汇集、关联分析、高效处理,为社区各类服务开展提供精准匹配、精准反馈,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3.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化应用。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合,推动各类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 城乡社区延伸,完善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覆盖。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构建社区治理服务的网上办事、网格管理、居民自治、生活服务等智能化应用系统,打通服务居民“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电子商务,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探索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社区服务有机结合的新路子。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建设数字社区、未来社区,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电子商务,探索建立无人物流配送体系。充分考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习惯和需求,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渠道。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在我市的推广应用,拓展社区服务功能。

  综合利用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民生保障等数据资源,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实行村(社区)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利用,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推动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城乡社区全覆盖,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2025年底,实现全市80%行政村通5G。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根据国家、黑龙江省城乡社区服务标准、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标准、社区服务居民满意度测评标准、社区服务机构评估标准等国家标准或民政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我市城乡社区服务标准体系。

  推动全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全市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各部门分工任务,整合各部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源,协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好发展社区服务体系的责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社区服务领导协调机制,推动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考核检查,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参考。普遍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属于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城乡社区组织;应由城乡社区组织协助的事项,应当为城乡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

  统筹中央、省、市、县(市、区)等各级财政支持,发挥财政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兜底作用,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转经费保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普遍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制度,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招标方式、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机制。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和彩票公益金对社区服务项目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城乡社区建设资金补助的机制,重点加大对农村社区服务建设资金的投入。建立政府财政投入、集体经济组织支持、社会力量扶持、居民自筹等多元投入机制。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等方式,积极引导慈善资金等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探索城乡社区通过“以场地换服务”、优惠租赁等方式,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社会组织企业提供服务场所。

  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政府要切实予以保证;闲置的宾馆、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等政府资产,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优先用于城乡社区服务。进一步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形成省、市、县衔接配套的规划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的部门协调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主办: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承办: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牡丹江市党政办公中心邮政编码:15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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